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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律师帮忙回答一下,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超过三年之后如果离婚了,还是个人房产吗?会不会分给对方一部分?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超过三年之后如果离婚了,还是个人房产吗?会不会分给对方一部分?

离婚 2019-03-06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款部分对方要承担一半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父母给的4万元若有证据证明是借给你们的可以要求返还;汽车价值通过估价
    3、对方构成侵权,赔偿数额要看你的实际损失;若对方撞你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4、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但也会考虑具体情况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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