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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三年,我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我老婆出走有半个月了,结婚的时候我拿不出彩礼钱八万块,女方叫我写欠条,还按了手指印,这样我该怎么办?我结婚三年,我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结婚的时候我拿不出彩礼钱八万块,女方叫我写欠条,这样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05 16: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
    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不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 对于彩礼的返还,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均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如今,随着收入的增多,各地结婚彩礼普遍较高。如果婚姻不顺利的话,彩礼问题也就凸显出来了。结婚时间较短,双方关系破裂,男方感觉付出那么多彩礼很不值得,遂想返还彩礼,而女方更感觉不值,好不容易结一次婚,结果就这样,况且结婚自己家也花费不少,凭什么要返还给男方。就彩礼而言,纠纷还是很多,需要多加注意。有关彩礼的其他问题,如彩礼范围有哪些、同居的能否返还已支付彩礼等,本文由于篇幅限制,故不作赘述。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彩礼方面的问题,不妨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返还彩礼时,就应当返还结婚时收到的彩礼。但是如果不按期归还,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存款帐户,查封房产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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