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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未婚生子,孩子户口上到女方家,后来领证结婚,女方户口没迁过来,离婚的时候孩子怎么判

离婚 2019-03-02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于没有领证进行结婚登记,所以不涉及离婚的问题。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建立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的话,是需要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这样才能形成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关系,才能够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否则的话只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以你们不涉及离婚的问题,财产也无法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分割,能证明属于个人所有的,属于是个人财产,属于共有的属于一般共有。
  • 因为离婚迁户口属于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所以准备好离婚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 有结婚证说明是有身份证的,因为没有身份证是办不了结婚证的,办了结婚证生了孩子后没有身份证,说明身份证是丢了,可以先补办身份证,再给孩子上户口。如一直没有身份证,说明结婚是假的,准生证也肯定没有,因为没有身份证办不了结婚证和准生证。
    如果只有一个假结婚证,没有准生证,没什么身份证,户口是肯定上不了的。请先补办身份证,再补办结婚证,准生证是不可以补办的,只有交清罚款用罚款单代替准生证。上户口还需要出生证户口本,证件齐全了,上户口是很简单的事。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
    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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