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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府扶植了一个网络产业园,想提前解除协议,请问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有什么条件呢?

合同纠纷 2018-07-20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
    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
    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 房屋租赁协议属于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
    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分类:  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 你好,关于房屋租赁口头协议书是否有效的问题,有以下解释:
    (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
    (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
    (3)但口头约定的合同如果是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
    2、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否则很难保障双方权益。附:相关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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