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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向朋友孙某借款15万向女方的一个朋友刘某转账15万,和刘某私下约定将刘某名下一个加油站15万元的股份转让给男方,刘某写给男方一份转让股份说明,之后以夫妻名义银行贷款20万,贷款合同女方签字为男方代签,手印为男方代摁,将15万转账还给孙某,将5万转账借与女方父亲,有转账记录,无借条。女方表示不知晓银行贷款20万,不知晓5万元借给女方父亲的事项,要求分割15万加油站股份。以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离婚。除此外,夫妻名下无其他任何财产,该诉讼该如何判决。如果女方不承认债务,男方该如何解决。以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离婚。男方该如何解决。

离婚 2019-03-04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保证人在可以主张该抗辩权而没有主张时,向债权人清偿了债务,那么保证人就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 需要的材料包括业主的居住信息,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时间和数额,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但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物业公司承担书面催交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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