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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车祸,腿骨折,保险公司赔了5000元,不够误工费,肇事者应该继续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3-18 2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你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根据上述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确定伤残赔偿金的总额,需要明确:
    1、赔偿等级——受害人人身损害伤残的等级。
    2、赔偿年限——六十岁以下的、六十岁到七十五岁的、七十五岁以上的所适用的赔偿年限计算方法不同。
  • 骨折没有对应的赔偿标准,所有的评判标准都是合同条款,都有不同之处。
    但是若是意外事故理赔是无视等待期规则的。造成的伤残,经过鉴定后达到意外伤残等级,那么按照相应比例来支付保险金。
    1级伤残最高100%的比例
    2级伤残赔付90%
    递减到10级伤残理赔10%最低赔付比例。
    有医疗保险,按照条款来,这个没法细说,每个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可以说差距有大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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