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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2万,逾期两个月,银行说走法律程序,要坐牢吗

银行 2019-03-05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 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银行常见的催收手段:
    (一) 一般逾期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内,会有短信催收。
    (二) 针对超过一个月或是一个账单日期未还者,会进行电话催收。
    (三) 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银行会派相关人员进行上面催收。
    (四) 半年以上的,银行进行法院起诉。
    (五) 超过一年的,银行会进行外包催收,交接催收公司进行催收。
  •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 1.根据《刑法》第196条,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行用卡诈骗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2.你只是信用卡逾期,尚不构成恶意透支。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54条,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一万元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你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3.你与银行之间成立信用卡合同,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你逾期还款银行可以要求你继续还款或要求你赔偿损失,一般银行会对你逾期还款计算利息。
    5.你应当及时向银行还款,并向银行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但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6.建议你就还款关系与银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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