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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与其妻子合谋骗我为我不认识的人担保贷款,担保一年,其实是信贷员捏造的贷款理由,贷款也是他本人用了,现在信用社起诉我,我该怎么办?2012年5月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与其妻子合谋骗我为我不认识的人担保贷款,担保一年,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9-03-14 1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担保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存在抵押品时,银行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因此借款人的借款利率相对较低。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留置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

  • 1、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吧。
    2、按时到庭,不要无故不开庭。如果你不去,可能会对你缺席判决的。
    3、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4、可以咨询律师。
    5、既然给别人作担保,就该有被债权人追债的思想准备。希望你可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替债务人偿还欠款,完了你也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回来。
    6、希望你可以妥善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会被起诉贷款未还的后果:
    1、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3、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银行会经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这期间房产或被冻结。
    4、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首先银行有证据证明到期不偿还贷款,其次银行提前通知合理期限内偿还贷款,如果迟迟没有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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