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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被货车撞了,撞我的是个送货司机,住院治疗三个月当时医药费是对方公司来人支付的,由于车祸擦伤导致我双腿大面积疤痕,最大得有20多公分长度,现在疤痕增生严重影响生活,会痛和痒,也难看。去上海九院看了医生需尽快激光治疗,我方愿意垫付医药费但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说这个不能报销,让我联系对方协商,但是对方不愿意承担医药费,请问我该怎么办?住院治疗三个月当时医药费是对方公司来人支付的,我方愿意垫付医药费但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说这个不能报销,请问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6-18 2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先要有交警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之后根据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之后再有索赔的问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每个险种都有相应的不计免赔附加险,如果没有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80%-85%的保险责任,剩余部分由你自行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只在应赔范围内对你费用进行报销。
    保险公司具体报销的范围如下:
    1.医疗费营养费住院火部用1万
    2.伤残死亡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11万。

    3.三者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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