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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管我借钱我给他戴的款,没写欠条只有聊天记录证明,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过了,他还拒不还款,也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起诉能否让他赔偿我的损失,因为贷款逾期不还会扣信誉没写欠条只有聊天记录证明,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过了,他还拒不还款,起诉能否让他赔偿我的损失

债权债务 2019-02-08 15: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如果到期不还,你可以起诉他。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届满开始计算,超过两年不主张你的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到时就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你可以委托你父母代你起诉,写份授权委托书给他们就可以了。
    另外,你们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只是拿着债务人的房产证,你们设定的抵押是无效的,你不能行使抵押权。最好找债务人签订一份书面抵押合同,以保障你的债权。
  •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金,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欠条是有效的,欠条法律保护的期限应该是二年,从欠款之日起的二年内你应该主张对方还款。如果二年内你没有主张对方还款,有可能超过法律保护二年的诉讼时效。两年内你如果主张过,保存相关证据,可以中断时效。
    可以随时问他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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