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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有一个人猥亵幼女,被幼女父亲打了,轻伤一级,由于家庭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手术费用,中途由派出所出面,双方签了谅解书,互不追究。但是后来,还是立案调查了,中间办了取保候审,派出所说要关押,这样合理吗?派出所还有个政策是申请帮组病人治疗吗?无法承担医疗费用,还是立案调查了,中间办了取保候审,派出所还有个政策是申请帮组病人治疗吗?

刑事辩护 2019-02-12 0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酒驾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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