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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学生临时工,因为签了合同没有到期,又辞职了,要回家过年,如果我的上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的上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我是一个学生临时工,因为签了合同没有到期,又辞职了,要回家过年,如果我的上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如果我的上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的上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我是一个学生临时工,如果我的上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3-02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 辞职后公司恶意扣工资怎么办?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需要基本证据,你提前一个月请辞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标准等
  • 应该依法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义务(《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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