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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实习会计时说实习期三个月,工资2500,第一个说销售,之后是实习会计,但半个月时签合同不是一个月做实习会计,要2-3月才有可能,我现在签了20多天,合同说离职要500元,我现在因为做不成实习会计离职要出500元,应聘时没有录音,怎么办应聘实习会计时说实习期三个月,工资2500,合同说离职要500元,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5-24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 大学生实习期间与单位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如下:  大学生实习期间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应由大学生本人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不过只要实习接受单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其实从保护大学生本身的权益角度出发,建议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劳动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约定,对保护双方权益尤其是保护大学生本人的权益是相当有益的,至于大学实习生们担心的工作期限的问题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决。
      实习期是指在校大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 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实习期间离职是可以要到工资的。实习期间辞职了,被拖欠工资时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手中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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