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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亲家庭。都是在一起生活,收入也在一起。前两年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了30万。是用我爸爸卡里的,因为我们的收入都存在我爸爸那里。现在,继母和爸爸要离婚。这首付得30万,有什么影响吗?房子是写我的名字。而且合同上,写的个人所有。我爸爸是担保人。。前两年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了30万。继母和爸爸要离婚。这首付得30万,有什么影响吗?

离婚 2019-03-01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解答如下:
    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
    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
    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
    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户。
  • 婚姻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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