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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婚,母亲未婚,有医学出生证明,孩子属于未婚生子的,孩子的户口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9-03-24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办理方法: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一、补办结婚证。
    二、补办准生证。
    三、缴纳缴纳社会抚养费
    因为你这个是属于非法生育孩子,孩子的出生日必须在两人去民政局合法登记结婚日前,并且去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准生证,否则就是违法。 不管你是不小心还是法盲,反正你想要给孩子上户口就一定要过计划生育办公室这个关口,就必须要罚款,否则孩子就一辈子就是黑户口,不能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享受,比如免费打预防针,日后报名上学也是问题。
    罚款的标准是,以两个人年收入高的那方为准线,三至六倍的罚款,就高不就低,也就是不考虑收入低的那方任何因素。
  • 非婚生子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n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n出生医学证明;n母亲生孩子的住院病历。n  父或母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须母亲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nn政府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合法,因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办理入户的,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管理户籍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政府。违反计划生育的,就应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n没有,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
    n婚迁户口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n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还是需要开具证明。n公安部规定,给新生儿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
    n不符合二孩标准生育二胎的,同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再次交纳社会抚养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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