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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一直欠费,现在已经停保,如果这个单位一直不交,会对我个人产生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 2023-05-20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一直社保欠费,个人一般不可以自己交。如果个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公司未交社保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但这样的劳动纠纷比较特殊,在处理上面就与其他的劳动争议处理不一样。一般这个情况下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该单位会责令限期改正。
    但如果公司逾期不改正的,此时也会对公司进行罚款的处罚,同时对会追究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公司未交社保的处罚情况如下: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公司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司有权直接罚款。
    3、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公司的银行账户。
    4、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公司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公司社保账户欠费并不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社保欠费需清缴欠费,请选择办理部分还款业务。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也称部分还款,是指参保单位欠缴社保费后,参保个人向地税部门申请缴纳其在单位内的社保欠费(包括社保属性为单位及个人的社保费及相应的滞纳金)的过程。
    该业务适用于以下情况:
    (1)参保单位登记状态为非正常,已离职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欠缴的社保费;
    (2)欠费单位在无力清缴全部欠费的情况下,欠费单位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个人社保欠费;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况。
    需准备的资料有:《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全责征收前的欠费,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部分还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全责征收后的欠费,提供单位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后,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基数和费率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标准确定。参保人员在按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最高付限额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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