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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和借据有什么区别?借据和借据有什么区别?

债务追讨 2023-05-21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据与借据的区别:
    1、借据证明借款关系,借据证明欠款关系。借款必须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据形成的原因是具体的借款事实。借据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各种事实,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损害赔偿等;
    3、人民法院在审查合法性时适用不同的法律;
    4、在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不同。
    约定还款期的借据和借据的时效相同;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据和借据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欠据和借据的区别有:借据一般形成原因主要是借款关系,而欠据的形成原因包括租赁、买卖等,当事人签订借据或者欠据的,则当事人应当具有向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欠据和借据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欠条主要是欠款时凭证,借据是在借款时的凭证;
    2、产生的法律关系基础不同。欠据一般是买卖等法律关系中产生的,而借据则是借贷关系直接产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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