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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茶叶店工作,去的时候说9个月后需要扣除800的培训费和180的工作服费,半个月后退休,发工资的时候扣除我的培训费和工作服费。这合理吗?当时没有签合同,是口头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2 0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与员工约定培训产生费用的,需双方一致同意才能扣除,未签订培训协议进行费用约定的,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工资,否则属于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与员工约定培训产生费用的,需双方一致同意才能扣除,未签订培训协议进行费用约定的,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工资,否则属于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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