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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拖欠我的工资,现在公司换老板了,我应该跟谁要,前任的老板还是现在的老板

讨薪 2023-05-22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 首先,拖欠工资的主体是公司,至于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你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的诉求并无太大关系。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此,用人单位尽管更换了法人代表,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
    其次,即使公司破产,拖欠工人的工资也属于公司的破产债权之一,并且拖欠的工资优先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待岗期间公司转让的,拖欠的工资由公司负责,公司应当及时结清员工的工资;但是如果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至受让的公司,且受让的工资主动向员工支付过工资的,也可以要求受让的公司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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