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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爸爸去世了,赔偿款,应该给谁

子女抚养 2023-05-22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赔偿金可以由配偶和儿子,父母协商分割,但是应当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不过上述当事人不能将赔偿金按照遗产进行分配,因为赔偿金不是遗产,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死亡,相关责任人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民法典》规定儿子死后的赔偿款可以当赡养费,但是需要与儿子关系密切的近亲属达成合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款是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并不是给一个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若亲属死亡的,对于赔偿款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割:
    1、抚养费应归被抚养人所有;
    2、扶养费应归被扶养人所有;
    3、赡养费应归被赡养人所有;
    4、丧葬费应归丧葬事宜的出资者或操办的近亲属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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