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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没有结婚证我们就分开了,他不给我回去看孩子,能起诉吗?

子女抚养 2023-05-24 0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不让看孩子起诉管用。夫妻分居期间,双方并未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两人均系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均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子女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好上述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分居之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因为双方没有离婚,而且就算离婚,父母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孩子自己可以拒绝父母的探望,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探望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对方不给看孩子的可以起诉。因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协助的义务。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孩子不让自己探望,那是不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孩子允许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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