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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年贷款20万,三年还276000,这是正常的利息吗?

民间借贷 2023-05-24 0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贷款的利率乘以贷款金额乘以贷款的方式计算。但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的利率和计算方式可以由当事人依法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贷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贷款的本金数额和双方约定的贷款利率来进行计算,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了的,则属于高利贷。法律依据:贷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贷款的本金数额和双方约定的贷款利率来进行计算,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了的,则属于高利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款利率标准是: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无下限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订立时,双方可以约定相应的利息,且约定的利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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