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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 同居了五年 有一个孩子 双方父母也见过面 现在孩子四岁了,我男朋友出轨啦三次,失踪啦半年,孩子都是我跟他妈妈带,她妈妈知道他在哪里却装不知道,我现在想去告他要青春,和 精神损失费,这样能 成立嘛?同居了五年 有一个孩子 现在孩子四岁了,我男朋友出轨啦三次,精神损失费,成立嘛?

离婚 2019-05-16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现在,因此如果双方同居且有了孩子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双方可以通过分开来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双方谁来抚养孩子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双方依法申请法院来判决。
  • 未婚同居能否索赔精神损害赔偿?提起精神损害通常是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要么侵害的是财产权、要么是侵害生命、人身健康,或者是人格尊严的侵害。若另一方有侵害你生命、人身健康或人格尊严的行为,就可以起诉他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婚姻中另一方出轨,受害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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