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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买了东西通过微信付款但是付款到现在有十几天了商家迟迟不发货催发货商家老是说最晚多久发货但是到了指某某期依旧木发货后面微信卫说了具体日期如果不发货就退款但是现在商家直接不回复我消息了

网络购物 2023-05-24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钱退还买家不合法,卖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网购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卖方的责任是按时发货,所以如果卖方没有按时发货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双十一在约定时间内不发货可以主张赔偿。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年后持收货方签名的送货单追收货款的,一般有效;发货人不能证明另有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交货后付款得,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从交货的次日起推定诉讼时效,两年内依然有效,但超过三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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