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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支付的首付和大部分房贷,转让给儿子后,如果儿子和儿媳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4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看情况。房产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二人按份额分配。
    1、对于一方父母出的钱,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有没有约定。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夫妻俩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2、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房产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二人按份额分配。
    1、对于一方父母出的钱,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又没约定。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夫妻俩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2、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房产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二人按份额分配。
    1、对于一方父母出的钱,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又没约定。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夫妻俩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2、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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