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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4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可不可以,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单位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是可行的;
    2、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是不行的,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3、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不签劳动合同但是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与劳动者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且劳动者按照公司的安排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的;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也是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公司只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要做好以下三点:
    1、看清合同约定的实际用工形式,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名称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都不是决定合同性质的关键。
    2、注意留存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除了合同内容能够体现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外,劳动者日常遵守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
    3、搞清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留好干活的证据,不能打官司的时候连对方的准确名称都叫不出来吧。如果那样的话,后面的维权将很困难。所以劳动者还是要关注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的问题。
    如果员工与公司实质上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打卡记录,按时上下班等,而后提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从而依据劳动法获得待遇及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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