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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岗的原因是你的整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这合理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5-25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从横向比较的角度,既指劳动者不能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或者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又指劳动者不能达到同样工作经历、同样工种、同样工作岗位、同样工作技能等的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 法律分析: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适应工作的,用人单位拒绝调动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未与劳动者协商转岗的,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补偿,由劳动者自主选择,其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中第二项明确,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如果对其进行了培训后调岗,发现其仍然不能胜任的,合法。但是公司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还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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