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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里的建筑工地工作了一年,没有发工资。最后发工资要求我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这合理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25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业单位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违法。编制内的员工可以向上级单位举报,编制外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公司以旷工为名暂不发工资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旷工日不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分为:按月或按次申报,因此无论公司每个月发放几次工资,只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纳税,即为合法。因此,只要公司在发工资前,已尽到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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