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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用的快速理赔,鉴定书上是他的全责,现在车修好了,我去4S店提车,需要对方去保险公司签字,对方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的车被追尾了,用的快速理赔,现在车修好了,需要对方去保险公司签字,对方不签字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3-17 15: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理赔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 核定。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
    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即保险人根据事故鉴定结论对被保险人实行部分赔偿。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因此,并非出事故,保险公司就全部赔偿。如此项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即可在任何情况下享受100%赔偿。
    4.赔付时间。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件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一般在10天以内。
    赔款必须在1年内领取,否则将做放弃处理。
    5.争议。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也就是说,在没有买第三者商业险的情况下,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的,其他部分由全责责任人承担。
  • 对方全责,需要赔偿的方面: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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