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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在运输途中丢了

消费者维权 2023-05-26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丢了,由快递公司负责。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损毁快递服务公司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快递单的背面有相关说明,未保价的物品一般是赔偿运费的三倍或五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快递在途中丢失物品的,应当运输公司担责。法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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