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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户入住顶层5年,现在天面漏水,到开发商投诉回复是保修期己过,不予维修,到物业公司投诉回复,主体工程属于开发商维修的,如果开发商維保期己过,物业公司只有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但是,由因开发商在售楼后未按时要业主缴钠维修基金请问,这种问颢应找谁来解决,怎么解决?物业公司只有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由因开发商在售楼后未按时要业主缴钠维修基金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 2019-04-09 0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业主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关系看,水电气热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管理小区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无权也不应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而应选择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关于投诉物业公司问题的解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如果是质量保修问题,可以找开发商维修(有的委托给了物业);如果是主体质量不合格,就可以退房。如果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包括房屋增值价值,也就是按房屋现值退钱。
    具体程序是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在就只有向法院起诉。依据买卖商品房法律的相关规定,除有特殊约定外,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间起90日后,可起诉出卖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失。
  • 物业维修基金是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房产局)收取的,由国家统一管理,开发商属于代收性质,你可以拒绝其代收,自己去房产局缴纳。如果开发商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履行修路的义务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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