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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离婚后,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后按揭),他的银行贷款和所有债务还与我有关系吗?如果别人起诉还不上的话还会对房子进行变卖吗?离婚后,他的银行贷款和所有债务还与我有关系吗?如果别人起诉还不上的话还会对房子进行变卖吗?

离婚 2019-03-10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个人在婚前由于贷款、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单独债务,除非借贷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所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借款人的配偶无责任偿还。也就是说,除非贷款机构有证据证明您的借款是用于婚后的家庭生活,否则不会牵连到对方。法条摘录:“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
  • 第一,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偿还; 第二,如果婚后有按揭的房屋,婚后,你们共同按揭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第三,婚后取得的收入及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需对财产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的,可委托律师起草见证。
    婚内财产约定只能约束夫妻双方,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如还有疑问,最好与律师面谈咨询。
  • 婚前“按揭”房产分割
    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有两种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按《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房产。
    虽然房屋为婚前房屋预售合同,但因为该房屋作为共同居住使用,且用夫妻共同房产还贷,那么该房屋理应成为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婚前房产为个人房产。
    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了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房产。
  • 婚前债务,离婚时要共同偿还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相关法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编辑推荐阅读:   什么财产要婚前财产证明   怎么分割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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