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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是男人的名字,房子是银行贷款买的,但首付是两个人付的,有银行转账记录,如何处理离婚房子?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7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俩人离婚房子的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房子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买的,并且婚前房贷已经偿还完毕的,离婚时归于个人所有;
    2、房子婚后购买的。或者虽然是婚前购买的但是写的双方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分情况讨论。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了房子之后,起初是由一方单独承担房贷或者是二人共同承担房贷之后想要更换到另外一个人名下,让另外一个人承担房贷的话,我们要考虑两种性质,一种性质是已经离婚的,一种性质是准备离婚或者是没有离婚的。
    1、如果是因为离婚,那么需要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这个时候去银行申请变更还款人就可以了,带上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变更还款人信息和银行账号就行了。
    2、如果是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也是直接可以携带对方的身份证,或者是让对方和自己一起前往银行去变更一下还款人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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