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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间不足三天算病假嘛?医院建议休息两周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7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假需要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健康证明等材料;且该证明要经医师亲自诊查病人后才能出具。如果单位审查通过的,就可以为劳动者批准其病假申请。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病假不是一定要住院。如果职工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文件等材料,可以向单位请病假,而病假期间,职工可以在医院进行治疗,也可以遵照医嘱在家或者其他场所进行休养,不是必须要住院。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 《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限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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