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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过了是否还能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3-05-27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诉期限已过的处理办法:
    1、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2、追诉期限为20年的,如果已过20年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3、司法机关立案后犯罪人员逃避侦查或审判,或在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应立案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如果此案仍在追诉期内,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此案已过追诉期,不再追究相关责任。追诉期一般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过了追诉时效,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是提起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以最高判刑为依据的。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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