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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身份证在几天弄丢了,在外地!户口本也不在身边,如何办理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5-27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仅限协议离婚时,若起诉离婚的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等材料。且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办理离婚要带以下材料:
    1、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要带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起诉离婚的,办理离婚要带起诉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户口本丢了办离婚的办法:若双方能就李虎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凭该证明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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