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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公司表示没有产假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7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怀孕而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想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想留在单位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48条、87条、82条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产假是必须要发放工资的,你可以找出劳动法看一下,如果没有发的话,你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劳动局投诉。
  • 产假工资是否拿底薪,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怀孕7个月以上,工作许可的,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部分属于法规必须给假的,单位会批准休假,工资按职工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成发放。
    职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先按产假工资发放给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后,再把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职工,剩下的归企业。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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