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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男方结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

结婚 2023-05-28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法律的处理: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该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男女双方是在这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由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二人不成立婚姻关系,其同居关系不被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有领结婚证是事实婚姻,当事人想要离婚的,可以先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结婚了没有没领结婚证的离婚方式:当事人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双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在审理时应进行庭前调解,经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女方和男方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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