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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厂房,收取转让费,现房东合同到期不租,能不能收回转让费

房屋租赁 2023-05-28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如果房东说要收回店面自己经营,可以要求收回转让费。具体方法是:
    1、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做适当的让步,这是解决问题的上上策。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双方都熟悉的人员或者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这样也比较有效的。
    3、如果上述两个办法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如果房东说要收回店面自己经营,可以要求收回转让费。具体方法是:
    1、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做适当的让步,这是解决问题的上上策。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双方都熟悉的人员或者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这样也比较有效的。
    3、如果上述两个办法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给了转让费,到期房东不租的:一般来说,该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已近终止,房东能选择续签也能选择不续签。最好是在租赁房屋需要转让费时,在合同里面规定好承租期限以及续签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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