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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诉讼中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 2023-05-28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如下: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条件如下:
    1、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定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导致离婚的;
    3、无过错方受到了损害;
    4、请求人无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对方有法定可以赔偿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无过错方为申请主体;
    2、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申请损害赔偿,如果未离婚的不能申请;
    3、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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