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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产假是多少天?如果是剖腹产,可以申请增加15天吗?产前检查时间是否不需要请假,直接作为工作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8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国统一的产假是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各省还规定了延长产假,天数是不同的。预产期之前15天是包括在总的产假天数里面的。
  •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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