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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卖掉了,没过户

房屋买卖 2023-05-28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卖了没过户出了事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汽车卖了但没有过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 车子卖出去了没过户的不可以追回,应该及时办理过户。车子卖了之后,对方反悔的,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想追回来的话就需要一定赔偿。根据规定,二手车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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