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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汽车全责给我造成骨折,住了一个月远,我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9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致残的赔偿标准,就残疾赔偿金而言,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医疗费等计算标准,参考该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除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乘伤残系数乘赔偿年限)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抚养年限)精神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伤好后可以要求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但对方及保险公司都会拒绝赔偿,出现这样的情况,你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痊愈后残疾鉴定的等级情况和精神损失程度汐其他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谁主张准举证,如果法院认可了你的证据后,就会判决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你一定数量的精神损失费,否则,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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