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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位于南昌,也就是工厂不让离职,工期不让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9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不让离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向工厂的人事管理部门提交离职申请书。在三十天时间届满后,劳动者属于依法离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时间,导致劳动者离职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个小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厂不批准员工辞职,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在三十日届满时办结工作交接后强制离职;工厂不准走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员工还在试用期的,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工厂,到期后劳动合同解除,就可以走人,并不需要工厂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厂里不允许辞职去劳动局是有用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若是三十天之后用人单位不允许辞职的,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去劳动局投诉是可行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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