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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商品房还有贷款,但离婚协议上房产是写给我的,还有房贷没还完,这房贷和所有债务是我一个人承担,但银行房贷的名字是对方的名字,我每个月都在往对方的银行卡上转钱还房贷,现在我想把房产变更在我一个人的名下来,但当时的购房合同是写的两个人共同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9 13: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有区别,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出台之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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