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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回家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 2023-05-29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外地就医回老家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异地就医报销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法律依据:《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
    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报销,现在医保可以全国使用,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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