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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20多天,不想做了,提出离职,老板却视而不见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9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入职三天,觉得不太合适,可以提出辞职。辞职的理由可以有很多种,比如说感觉自己无法适应这份工作,或者觉得公司的氛围和自己不是很搭,或者说家里有变故之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想辞职老板不批的,员工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采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等合法的方式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因解除合同而产生争议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现在我想辞职老板不批的处理方法: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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