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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辞退,能否要求赔偿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产假工资?

无故辞退 2023-05-29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孕期被辞退赔偿标准为: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主要是按照孕期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如果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那么向孕期的职工支付产假工资,具体为产假天数乘以津贴或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孕妇被辞退赔偿规定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
    42、
    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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