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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减速,后车突然刹车,谁负责撞车行程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30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前车突然刹车,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后车追尾是后车的责任;
    2、前车的刹车灯如果因故障不亮,导致后车看不到前车的刹车信号而追尾,前车应承担次要责任;
    3、后车刹住了,但前车向后溜车导致追尾事故,那前车全责;
    4、前车违章变道行驶,有压线、加塞的情况,在前车还没有完成变道动作就发生追尾事故,前车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 行驶中突然减速被追尾了,可能需要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如果发生追尾,后车需承担责任。但如果可以证明前车紧急刹车,则前车也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前车的全责。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追尾碰撞前车的;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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