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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安置房吗?购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 2023-05-30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是可以买的。根据所拥有的证件不同,买卖的对象也是不同的:
    1、如果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房子买卖没有限制;
    2、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购买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查证安置房的房产证和产权人;
    2、查证房屋是否为合法建造、能自由转让的安置房;
    3、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购买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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